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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日有所思,夜有所梦。
又说梦多的人睡眠质量不高。
恩,我是梦多的人,每睡必梦,只要是进入深度睡眠,哪怕只有五分钟也会做梦。
经常做的梦基本有以下几种:
一、上课
1.会梦见又回到小学一年级上课,同桌却是大学同学,一年级的凳子好矮,桌子好低,背好痛......
2.会梦见回到高中课堂,不知怎么了就坐在最后一排,讲台上站着数学老师,讲课的内容却是英语......
二、考试
有段时间经常梦见考试,往往醒来后会记得一些考试的题目,过两天考试了还真的就考到了。不过很久没做过这样的梦了。
三、异地
有时会梦见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但又很熟悉,因为房屋的样式,格局和家里四周的很像,有点像育红巷里的那种格局,但是面积又很大,然后你在各种旧房子,矮墙里绕来绕去就是找不到出口......
但是,我白天好像真的没想过这些事啊,我倒是天天想着开茶馆,茶馆里是自己设计的茶具啊,家具啊什么的,但是一次也没梦见过......
昨晚倒是做了个不错的梦,梦见在海边,还在吃东西,一手啤酒,一手鱿鱼串啊......然后,醒了..OTZ
丁蔚文不是什么大家,只是写写书画小品,登载在《读者》的中插里。
《艺兰斋鉴赏》...是叫这个名字吧?
文字很平实,但很清新又不失分量,喜欢用些代入式的白描,便将人引入了那些泛黄的旧卷册中,或书画,或信笺。于是一个个遥远、模糊甚至陌生的形象便鲜活起来,小小的一页中插变得有了温度和呼吸。
陈淳和他的《看竹何须问主人》
·作者:陈淳
·作品介绍:
看竹子的人有一点诗意,有一点落寞,又有一点率性的天真。他微驼的背影,歪着头的样子,迂阔而可爱。花褪了残红,青青竹叶,在风中起舞。他的衣带,也被风吹动。看竹子的人,在画上题上“看竹何须问主人”草书,一路写来到“人”字,性情抒发到了极致,意气飞扬不能自己,又在“春日”戛然结束。看似漫不经心,却极尽潇洒。看竹子的人,有着丰富的内心,他的平静的外表、他的跌宕的感情,风中的叶子,书法的美,诗情的美都融为一体,一幅画,成为性灵的创造。相隔五百年时空的中国画艺术,就是以这样的美感动了我们。
陈淳(1483--1544),字道复,号白阳山人,吴县长洲(现苏州)人,善书画,尤善水墨写意花卉,多用淡墨,奔放纵逸,与徐渭齐名,对后世花鸟画发展具有深远影响。陈淳为文征明得意门生,吴门画派著名画家。《明画录》记载:“其写生,一花半叶,淡墨欹毫,疏斜历乱之致,咄咄逼真”。
袁枚和他的书法
·作者:袁枚
·作品介绍:
袁枚(1716-1794),诗人,诗论家,少年科甲,乾隆四年(24岁)中进士,曾任溧水、江浦、沭阳、江宁县令,后辞官卜居江宁小仓山(今南京)随园。自称“仓山居士”、“随园老人”。袁枚才子风流,63岁生子“阿迟”,晚年还纳妾,“室藏美妇”。袁枚为清诗坛“性灵派”一代宗师。继明代公半夜凉初透安、竟陵两派之后,袁枚持“性灵说”,主张诗歌表现“性情”之真、“性灵”之美,著有《小仓山房诗文集》、《随园诗话》等。毛泽东曾多次为《随园诗话》作批注。袁枚这幅对联,仿佛信手拈来,句子大雅大俗,却传承了他“诗写性情,唯我所适”的一贯思想。袁枚是个性情中人,他主观甚至带点武断,“入我眼中都好诗”,真是一个诗人,一代宗师的手笔。
袁枚这幅对联,写得十分认真,中规中矩,馆阁体,典型的文人书法。袁枚在南京小仓山的故地随园,《随园六记》中描绘的随园之美,都已荡然无存。袁枚建随园前,小仓山“百卉芜谢,春风不能花”,而今,那里是南京市3路公交车站,旁边盖瞒了贴着瓷砖的高楼,站名叫随家仓。
郑板桥和他的《竹石图》
·作者:郑板桥
·作品介绍:
清康熙年间的板桥,坐对纸窗竹影,铺开笔墨画起了他最爱的竹子。“秋风昨夜窗前过”,他看见清风在竹叶间穿行,看见竹子摇曳的样子。板桥画竹有“胸无成竹”的理论,他画竹并无师承,多得于纸窗粉壁日光月影,直接取法自然。针对苏东坡“胸有成竹”的说法,板桥强调的是胸中“莫知其然而然”的竹,要“胸中无竹”。这两个理论看似矛盾,实质却相通,同时强调构思与熟练技巧的高度结合,但板桥的方法要“如雷霆霹雳,草木怒生”。
板桥这幅《竹石图》,竹子画得艰瘦挺拔,节节屹立而上,直冲云天,他的叶子,每一张叶子都有着不同的表情,墨色水灵,浓淡有致,逼真地表现竹的质感。在构图上,板桥将竹、石的位置关系和题诗文字处理得十分协调。竹的纤细清飒的美更衬托了石的另一番风情。这种丛生植物成为板桥理想的幻影。板桥的竹子,连“扬州八怪”之首金农都感叹说,相较两人的画品,自己画的竹子终不如板桥有林下风度啊。
金农和他的《梅花图》
·作者:金农
·作品介绍:
冬心故乡杭州钱塘西溪,野梅花象棘草一样繁茂生长,溪边的农人常把野梅编成篱笆,就是一道自然的屏障了。梅花开时,真是无限风光。冬心晚年常作梅花以为想念。这幅黑白二色梅花,繁花如簇,古朴苍老。他用笔十分单纯,并不考虑花的形态,树干和枝的表现很抽象,墨色和白色的花交相辉映,风采映人。画面繁枝密萼,花光迷离,恍如月夜映在纸窗上的花影。
作为诗人,冬心是单纯的,他仰着头,数着一朵两朵梅花无数,“细看黑白分明甚,千万花须数不来”,真是有点无奈。作为一位书法家,冬心达到了独特的境界,他的书法融入了金石篆刻的韵味,画面与书法融为一体,题字和梅花画风之间又有着微妙的对应关系。冬心将梅花的形式美与诗情美推向了极致。梅花冷落的外表,有着形外之音。画面上满是梅花,这种形式美,又有着近代画的意味。冬心的梅花,明月前身。仿佛江路野桥二月,梅花弥漫在空气中。
渐江和他的《山寺图》
·作者:渐江
·作品介绍:
“野寺来人少,寒峰隔水深”,在尘世之外,渐江和尚朴素、简洁的画面,呈示出实相无相的佛性之美,纯静之美。清末四僧中,渐江的画最“冷”“静”,最出世。清人杨翰说他“于极瘦处见腴润,极细弱处见苍劲,虽淡无可淡,而饶有余韵。”这副《山寺图》扇面,也体现了渐江“清淡闲远”的美学观。空茫的山寺,简率荒寒的树石,极富装饰情趣。岩山石青的皴染,却有着温润的气息。
渐江(1610-1664),新安歙(今安徽歙县)人。明亡后削发为僧,法名弘仁,号渐江、梅花古衲。与石涛、石溪、八大山人并称为“四大画僧”,和汪之瑞、孙逸、查士标并称为“新安四大家”。渐江代表着当时真正的山林之士和遗民画的最高水平,开创了一个新安画派。渐江足音已远,画外人音容宛在《山寺图》中。人淡如菊,却是欲辩已忘言。
张大风和他的《高士黄梁梦》
·作者:张大风
·作品介绍:
山中无日月。晚年的张大风隐居山中,每天坐对良辰美景,过着种菊自赏的生活。红日已上三竿,厨子做好了黄梁米饭,主人却斜对树石沉沉睡去,混沌之中,连周公都懒得见了。庄生晓梦迷蝴蝶,慵懒的张大风,有着春风沉醉的快乐的心。张大风用一种随意、轻松的笔调,抒写着对素朴山居生活心底的欢喜,这种欢喜充满了感情,有着淡淡的眷恋、淡淡的颓唐、出世的虚幻梦想和飘逸的诗情。张大风的画,人物用白描,树干山石,以草书笔法随意而出,使抒情主人公形象与粗豪荒率的环境形成强烈对比,强化了画面情绪节奏。
少时的张大千,在对街一家裱画店看到张大风的人物,寤寐难忘,一连跑了十几趟,将张大风的人物临摹下来,还将画室命名为“大风堂”。因为酷爱张大风,张大千的人物与张大风十分相象。
张风,字大风,自号升州道士,上元老人等,生年不详,卒于康熙元年(1662)。上元(今南京)人。
唐寅和他的《茅屋展卷图》
·作者:唐寅
·作品介绍:
“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有谁知”,曹雪芹“黛玉葬花”感怀断肠的诗句,据俞平伯先生考证,即出自风流才子唐伯虎的《落花诗册》。唐伯虎任达放诞,他与祝允明、张梦晋曾在雨雪中作乞儿,鼓节唱莲花落,得钱买酒到野寺中痛饮;他筑庐城西北桃花坞,园内遍植桃花,前园种了半亩牡丹花。春天花开,邀友花前饮酒赋诗,风起花叶调零,他在花下恸哭。祝允明说他“客来便共饮,去不问,醉便颓寝”。放浪形骸的唐伯虎天下闻名,传说中的《唐伯虎三笑点秋香》,成就了才子风流、佳人多情的好姻缘。
唐伯虎这副《茅屋展卷图》,描绘了高士展卷茅屋的情景,屋前春水粼粼,溪草初长,绿意盎然。中景与远景以山石为主,渔翁扁舟垂钓,笔墨出自南宋李唐,刚劲挺拨,为唐寅早期精品。唐寅墓,在苏州横塘王家村,颓废而浪漫。四月花开一时,桃花遍地,落英缤纷,落叶缤纷。
王绂和他的《秋树鼓琴图》
·作者:王绂
·作品介绍:
1410年明成祖永乐八年(庚寅),王绂供事文渊阁,退朝家居时,他穿上道士的服装,焚香煮茗,遇客至即呼酒倾倒。谈及隐居故乡无锡惠山的时日,坐着轿子,到僧人的房舍里煮茶及至宿夜,采风顿发。他画了这幅《秋树鼓琴图》。也许秋天的落叶萧瑟、烟云渺杳更让人思念无所寄,微茫的天际,是地老天荒的苍凉。王绂的画,可说学到了倪云林的真髓,笔势的纵横洒落,古木萧疏,一种高逸之气。只是倪云林从来不画人物,而王绂的人物继承了王叔明、盛子昭的风格。明代宰相王鏊曾题王绂《水墨玉立湘滨图卷》,有“金陵月夜闻箫声”句,说的是王绂在月下听见箫声,画了一幅《竹石图》,一早寻访到吹箫的人,不料是个大商人,送了王绂一床昂贵的红氍毹,还请他再画一幅以凑成一对。王绂大怒,将画要回当面撕掉,退还礼物。
王绂(1362-1416),元末明初,江苏无锡人,绂一作芾,字孟瑞,号友石、九龙山人等,诗书画兼长,十岁能诗,十五岁弟莫道不消魂子员(秀才),19岁受人牵连发配山西朔州(大同)戍边,二十年后得以南归,永乐十年(1412)拜中书舍人。这幅画,明代书法家邵宝题字,经明代画家吴宽、清代画家张之万等递藏。
李渔和他的《墨梅图》
·作者:李渔
·作品介绍:
李渔说,稻米煮饭的香气,真让人欢喜;木槿早上开花,晚上就凋谢了,生命如此短暂,也真够凄凉的了;相传一女子怀恋心中人,泪水洒落一地,长出了“断肠花”秋海棠;一生钟爱的人,可以当药。李渔种的石榴花开遍了三亩芥子园,这个风流的文人,为买水仙花典当了家中首饰。他说,蔬菜中长得最为奇特的,是陕西的“头发菜”,山珍海味也不如它。据此,西北生态植被“发菜”在明末清初就已是盘中佳肴。 李渔(1611-约1679)被称为中华五千年第一风流文人,原籍浙江兰溪,生于雉皋(今江苏如皋),能为小说,尤精谱曲,世称李十郎。字笠鸿,号湖上笠翁。曾在南京组织以姬妾为主要演员的家庭剧团,北抵燕秦,南行浙闽,在达官贵府演出自编自导的戏曲,与戏曲家吴伟业、尤侗结交。李渔的这幅《墨梅图》,为典型的文人画,用笔潦潦,图中大片留白,十分简洁。读罢《闲情偶记》,再看《墨梅图》,感叹古人有“文采风流”四字。
傅山和他的书法
·作者:傅山
·作品介绍:
傅山这幅草书,天马行空,如此的绚丽灿烂。他的诗句,风云飞动,姿态翩翩,线条缠绵萦回,无起无止,如古藤盘绕,时而笔断意联,顾盼生姿。他的每一个字乱头粗服,不可羁勒,却又天真烂漫,有着如此令人心神不安的美。从“城郭休还”、“哀猿啼处”的黍离之悲,到“沧江白日渔樵语,日暮归来雨满衣”的明净的心灵,傅山的整幅草书充满了精神上的自由,沉静的美。
傅山(1607-1684),字青主,别署公之它、石道人等,明亡后出家。山西阳曲县西村人,明末清初思想家、书画家、名医。著有《傅青主女科》,为我国中医妇科典籍,至今有重要临床价值。傅山研究《公孙龙子》,还是个逻辑学家,他对后世影响最大的是草书。傅山著名的书法美学观“四宁四毋”,即“宁拙毋巧,宁丑毋媚,宁支离毋轻滑,宁真率毋安排。” 山西太原,傅山的“红叶西村”美景不再。只有傅山祖父主持修建的永祚寺双塔,鹤立于玻璃幕墙、马赛克庞大的建筑群中,它的温情、美、古老建筑的人文关怀感动着我们。明代牡丹花树在塔前开放,妖娆无比。暮色将临的天空,蝙蝠一群群飞来。而一百只铜风铃响起来了,风铃上系着的红布,暗红的碎片在风中飘舞。这来自明代万历年的声音,古老的、销魂的声音,傅山听过的声音。几百年来,不停的声音。
碧色的茶水中,皱缩的茶叶慢慢地舒展开来。
几本随意放着,书页泛黄却很干净的旧书。
新的有许多精美铜版纸插图的杂志。
黑色的高领毛衣和白衬衫。
收拾书籍时翻出往年朋友寄来的贺卡。
在去年的冬衣里发现一张皱巴巴的纸币。
干净的颜料盒、斑驳的调色板和各色马克笔及色粉棒摆在一起。
穿过厚重的窗帘照到画室角落里的光线和光束中飞舞的细小灰尘。
擦拭的很干净的水晶和玻璃器皿。
晴朗的日子里,仰头看那些半透明的绿色的法梧叶子。
......
o(∩_∩)o..欢迎大家继续往下列举。
毕业了,继续留在工大读研。
寝室的新室友是工作后辞职来读研的,老张三十岁了,曹哥二十五岁。都比我大。
最初的陌生和不同的人生阅历使我们很少有共同语言,每天只是在电脑前各忙各的。昨晚我在听歌,水木年华的《蝴蝶花》。曹哥走来说,音量开大些,然后坐下一起听。他开始说起他那个时代的歌手,说起那些老歌:老狼,陈明,浮克,郑钧以及那时刚出道的羽泉.....《同桌的你》、《我把我唱给你听》、《灰姑娘》.....我笑笑,都是好歌,不过那时我还不懂那些歌里的忧伤。
下一首歌是《再见了最爱的人》,很伤感的歌。那种对消逝在风里的青春的无奈和和怀念在缪杰华丽的高音和卢庚戌略显单薄单坚韧的的弹唱中显露无遗。
我和曹哥都不说话了,静静地听这首歌。不知什么时候,老张也坐了下来,点了支烟,说,这首歌很有感觉,谁唱的?我说是水木年华。老张笑笑,说,老了,跟不上了,我们那时是听老崔健、窦唯、何莫道不消魂勇,那时还很青涩的老狼、高晓松......
又说到了毕业和传唱一时的《睡在我上铺的兄弟》,都不胜唏嘘。不知说什么好时,我们就继续听歌。
我们就这么一首首老歌听下去,想到那首老歌而没有的就马上下载来听。郑钧、老狼、黄磊、羽泉、陈明、水木年华......一首一首地听下去,说着各自那些情感相近背景不同的校园故事,想起那些校园里一年年飘落的栀子花......
开学了,还是那座校园,生活了两年,但突然就觉得陌生了。
熟悉的食堂,我却忘了菜价。
在以前住过的寝室楼钱徘徊,犹豫着是不是能顺利进去而不会被管理员拦住。
新寝室在三楼,我还是常常走到六楼去。
一整天不说话,因为不知道该和谁说,面前是一张张陌生的面孔。
偶尔会见到熟悉的面孔,然后彼此会很兴奋地聊上半天,只因为我们曾经说过几句话,认识。
我想你们了。
毕业的时候不觉得,送你们上火车时也不觉得。那时我还是觉得这是一次平常的假期,结束后,大家还会回到这里来上课,扯淡,打牌......
但是假期结束了,你们没有回来。
现在才发现你们的离去是永远......
我想你们了......
关于小说<雨一直下>的显示问题,三个月了,一直没解决......还是黑黑的....换了字体颜色还是不行.....大家全选就能看见白色的字了..呜呜.在家上网不方便,继续回家憋.
雨季。澜州的雨季很长。或者说,澜州只有
雨一直在下。
萧涧秋走在队伍最前面,一面擦着脸上的雨水,一面机械地挥舞着长柄柴刀开路。他需要时刻注意路旁树上有没有火晶石的闪光,那是路标。如果在这茫茫野人山的原始森林里迷路,后果就是灾难性的。
萧涧秋第一次执行巡逻任务时,很后悔当年为了一个“投笔从戎”的理想,放着国子监的候补祭酒不做,头脑发热来到澜州当兵。当然当任务做到一半的时候他就不后悔了。
征兵官对萧涧秋很是欣赏,亲自把他送到澜州都护府,并推荐他在都护府做个书记官,还指点他只要在澜州这里呆上三年,日后回帝都自然就有了升迁的资本。至于萧涧秋在澜州是整日在府衙里写写画画还是去下面当个普通的大兵,帝都兵部的那帮老头子是不会管的。
“年轻人,好好干啊,日后前途无量啊!”征兵官拍着萧涧秋的肩笑着说。
“我想去勐腊府当兵。”
征兵官疑心自己听错了,可萧涧秋再次肯定地说:
“我想去勐腊府当兵。”
征兵官看着他,半晌没说话,就像在看一个怪物。
末了,征兵官叹了口气,开始给萧涧秋写去勐腊的路引和关文。
萧涧秋收了路引和关文,给征兵官鞠了一躬,转身走出都护府衙。外面阳光很好,在澜州算是个难得的晴天。
征兵官看着萧涧秋的背影,低声骂了句娘,“以后老子的娃大了,绝不让他念那么多书!奶奶的,书读多了,识字把心眼都识堵了!”
萧涧秋还记得第一次见到莫笙的情景。
那是一个阴天,萧涧秋交割了手续,来到勐腊七营的魁字营报到。营官把他分配到六队,并跟他说:“看你是帝都来的,把你分到莫笙手下,他能照顾好你。”
魁字营六队在一个小院里。萧涧秋推开院门进去,看到院子里铺了一地的铁甲。一个四十多岁的汉子穿一身短衣指挥着一帮二十来岁的小子给铁甲除锈上油。
汉子看萧涧秋进来,便放下手里的活计迎了上来。
“我叫萧涧秋,大胤朝天禧七年入伍新兵,特来向澜州都护府勐腊魁字营六队队正莫笙报到!”萧涧秋已经意识到面前这个面貌平常,衣着象个庄稼汉似的汉子就是传说中魁字营最好的队正-----莫笙。
那汉子闻言,立马站直了身子,身上涌现出一股杀伐之气。但也只是一瞬。那汉子又松弛下来,笑嘻嘻的接过路引和关文,大略翻了翻,顺手掖在腰后,又把手在短衫下摆上蹭了蹭,伸过来,笑道:“莫笙,以后叫我老莫就成。”
莫笙很快就给了萧涧秋第一个任务,和其他士兵一起给铁甲和刀剑除锈上油。
萧涧秋没说什么,放下行李,卷起袖子开始干活。旁边是个瘦小的半大小子,凑过来笑嘻嘻地道:“新来的,认识一下,我叫江小道,澜州人,家里排行老六,以后叫我小六或六子就行了。”萧涧秋笑了笑,道:“我叫萧涧秋,帝都人,没小名,你以后直接叫我涧秋也可以。”
江小道听了瞪圆了眼睛:“你是帝都来的?你没疯吧?跑到这穷山恶水的地方当兵?”萧涧秋笑了笑,没说什么,埋头继续干活。江小道立马把队里来了个帝都傻帽的消息往左右传开去,萧涧秋顿时成了议论的中心。
自从决定到澜州当兵以来,这样的情形他见多了。人们对一个国子监的候补祭酒,日后很可能进入王朝高层的年轻人来偏远的澜州当兵的议论左不过是说他痴傻啦,头脑发热啦等等等等。他都一笑了之。当然,国子监里的夫子们除了叹息他的离去的也还有几位勉励他在边关忠心为国,建功立业的。
莫笙捧着水烟袋坐在墙根下,笑眯眯地看着士兵们议论,又看看萧涧秋的反应,也不说话。一时看看天时,他站起来道:“今天活就干到这里,六子去营部打酒,老疤和栓子把五队的那个新厨子找来,整几个好菜,今天萧涧秋萧兄弟来咱们六队,大家好好喝几盅。”
澜州地处偏远,又是新拓的疆土,物资紧张,勐腊也并不繁华,顶着州府的名头,实际上也只有中原云州一个普通小县的规模。
军营里缺少娱乐,难得有饮酒聚会的乐子。年轻点的士兵都喝醉了。老兵们三三两两地坐在灯影里低声议论着以往征战平乱的日子或是城里小娼寮里相好的姑娘。
萧涧秋酒量很好,国子监的学子们哪个不以豪饮善文的狂士为偶像?国子监四年,端的练就了好酒量。他没有醉,现下只是默默的自斟自饮。
就在他对着灯火出神的时候,莫笙端着酒碗凑过来道:“看不出你一个书生倒是好酒量,也难怪,国子监那里啊……”说到这他马上停住,仿佛说错了什么。顿了顿,又道:“为什么要到澜州来当兵?别拿什么当兵勇武,铁甲帅气,死报君恩什么的来敷衍我啊。要不你干吗不在帝都当个羽林卫?那帮人可是兵部每年拿来蛊惑年轻人入伍的活招牌,个个衣甲鲜亮,每月有五个金铢的月俸,走到哪都趾高气昂的……澜州这里啊,一个哨卒一年也拿不到一个金铢,一身铁甲也不知经了多少人的手,给养都会出问题,当然现在好多了……”
萧涧秋想起决定参军的时候,父亲的训斥,母亲的眼泪,同窗的不解,夫子的挽留……还有,她的眼泪……酒意上涌,萧涧秋觉得头好痛。
“我也不知道……羽林卫的金菊花徽章是很耀眼,可我知道帝都的羽林卫不算真正的战士,刀剑舞起来都会伤了自己,呵呵……帝国四方皆安定已久,去那里当个平安兵?……澜州刚刚平定不到三年,我来这里就是要作战的,我向往真正的金戈铁马……”
莫笙没说什么,只是盯着萧涧秋酒意朦胧的双眼,似乎能从中看进他的内心。
萧涧秋的目光渐渐迷茫起来,莫笙给他的酒碗斟满,推到他面前,轻轻道:“有相好了吧?你怎么就来了呢?”
萧涧秋清醒过来,惊讶地看着莫笙。
莫笙笑道:“看什么?谁没年轻过啊?”
萧涧秋笑了,端起碗一饮而尽,然后倒在桌子上睡去。
莫笙给自己的酒碗斟满,慢慢啜饮着,低声道:“到底年轻……这酒,跟帝都天然居的味道比起来,差了不少啊…….”
接下来的日子是十天的常规训练。除了熟悉兵甲刀剑等装备,莫笙只教给萧涧秋基本的劈砍,只有一招,便让他对着空气砍上一天,初时萧涧秋还能忍受,后来就受不了了,不仅仅是肌肉酸痛,更多的是极度的无聊和乏味。他问莫笙,莫笙只是抽水烟,也不说什么,倒是小道偷偷告诉他,以后这一招是最常用的,常用到你用不着其他招式。
再看看装备,只有半身的铁甲,只护着前胸,至于肩甲和护胫则根本没有防护,只有长长的两条涂了树胶的绑腿,和一双同样涂了树胶的高帮布鞋。
“队正,这种衣甲根本防不了什么,怎么作战?”萧涧秋实在忍不住了。这里的一切太奇怪了。
莫笙道:“如果你认为来澜州是来和叛匪作战的那你就错了,我们最大的敌人,”他指了指天空,“是雨。”
很快,萧涧秋就真正体会到了这句话的真正含义。
十天的训练结束后,莫笙宣布了萧涧秋入伍以来第一次任务:准备两个月的干粮,巡逻。
两个月的干粮,就是近七十斤的负重,加上衣甲刀剑,这就是近百斤的负重了。
“巡逻?这么多干粮,去帝都都可以了!”萧涧秋讶然。
江小道这几日已经和他混熟了,笑道:“秋哥,你不知道,我们这趟出去,要从勐腊穿过野人山密林到达南边的扶南港,在那里补充给养后再回来,这一趟出去,就这七十斤还不一定够呢。”
“穿越野人山?八百里洪荒密林?那里有什么需要巡逻的?”
“当然是稻米商路了。”江小道笑道。
“稻米商道?什么时候有的?干吗在那里开商道啊?”
“这个还是我来说吧。”莫笙接过话道。
“你来的时候是走的大荒江水路吧?从澜州到中原只有这条路可走,其他地方都被高山阻断了。澜州数十年战乱,人口稀少,如今要想重建,最缺的就是粮食。水路运力有限,且中原产粮也无法供应这里数十万大军和数百万百姓。所以……”
“所以就向南方的注辇购粮?”萧涧秋恍然。
“算你小子聪明。”
“可从注辇到澜州不光大海相隔,还要穿越八百里密林啊!商人们愿意走这条路?”
“不走也不行啊,且不说这里的巨额利润,陛下早已严令澜州商会必需确保稻米商路的畅通,当初为了开通这条路,一路上不知丢下多少尸骨……”
一时,大家都沉默下来。
莫笙道:“所以,我们的任务就是确保这条商路的畅通。这商道算上绕道足有一千多里,一路上有道标站四十八处,道标站是过往商旅休息和补充给养的地方。我们就是要保证道标站的安全。”
萧涧秋紧了紧手中的柴刀,擦了把头脸上的雨水,不料带下一缕头发,长久的雨水浸泡冲刷使发色变成了灰白。他苦笑一下,扭头点点人数,一共七个人。
江小道紧跟在他后面,可已走得东倒西歪,胸甲和干粮全都移到了萧涧秋身上,当然,干粮已经没多少了。萧涧秋忙扶了他一把道:“六子,千万别睡,咱到了道标站再睡啊。”
江小道用力揉揉苍白的脸,勉强笑道:“秋哥,我没事。”
再后面是老疤这个老兵,已经在澜州呆了十年,身经大小数百战,身上战疤无数,照理早该升迁去都护府或是回云州了,可他还是留在这里做个再平凡不过的哨卒。据说是莫笙的原因。这个老兵从这次巡逻开始以来就一直以同样的步伐前进。“很会保养体力。”萧涧秋放下心来,看向后面。
老疤后面是栓子,北陆殇州的汉子,人高马大,已经在澜州当了七年兵,萧涧秋很纳闷在冰天雪地里长大的人是如何在湿热的南方坚持那么久的,每次问他,栓子都只是很憨厚地笑,问得急了,他就站起来道:“俺们摔跤吧,你摔得过俺,俺就告诉你。”萧涧秋摔不过栓子,也就无法知道栓子在澜州走了七年商道的原因。
再后面是德莫阿果和查泰,德莫阿果是澜州百夷人,他倒不隐瞒自己的故事。澜州战乱,自己与家人失散,那时只有十六岁的他眼看就要死去。魁字营经过,莫笙救了他,等他康复后,莫笙道:“留下来吧,还有口饭吃。”于是德莫阿果就成为六队的一员。查泰是注辇人,据说是在那边杀了人逃过来的。用他自己的话说,别的手艺没有,就会杀人。澜州正是战乱,像他这样的好手艺人不会没有工作。
最后是莫笙,尽管疲惫却依然尽力做出精神的样子,他看到莫笙向他看过来,于是笑了笑,伸出大拇指比划了一下,意思是叫他放心。
萧涧秋转过头继续挥动柴刀,雨还在下,混合着铁锈味,草汁味和土腥味的气息让他感到昏昏沉沉。
他想起莫笙,队里的每个人似乎都和他关系很好,虽然莫笙平时总是一副笑眯眯的样子,可萧涧秋知道,莫笙有故事,很精彩的过去,只是他从来不提。他有时不经意会透露些细节,比如一口澜州话里总会带上点“er”的尾音,这是云州帝都的官话才会有的口音,但是一般人不会注意这个。吃饭的时候,即使是吃得很快,也会保持一种优雅的风度,也许有些变形,但这绝对是长期优裕的贵族生活养成的习惯,写得一首好字,而澜州似乎没什么学馆之类的……
萧涧秋是聪明人,尽管他注意到了这些,但他不会说。
这是萧涧秋第三次进入野人山了,计划外的第三次。
进入野人山是一项危险的事。密林里到处是藤蔓和古树,澜州的湿热气候使它们疯长,不分时间地点的疯长,澜州的稻米是一年三熟。而野人山里的藤蔓如果不加限制或许一天就会长满整棵树。如果你站立不动,不出一会,你的小腿上就会爬满藤蔓,它们在你的身体上缠绕,开花,凋谢。尽管没毒,但看到藤蔓一肉眼可见的速度疯长绝对是一件可怖的事情。萧涧秋第一次见到这种藤蔓先是感到恐惧,接着是感到恶心,最后……吐了。
当然藤蔓不会就这么长满野人山,因为永远不停的雨水会使藤蔓很快死亡,然后腐烂成灰白的碎屑。由生到死,就那么几十息的工夫。
永远不停的雨水使衣甲紧贴着皮肤,让人感到窒息,然后是麻木。擦脸上的雨水或许有用,或许没用,很快就有人放弃了这徒劳的动作。不停地劈砍,因为周围永远是数不清的藤蔓。你无法看见天空,因为雨水会灌进你的眼睛和鼻孔。时间久了进入密林的人的皮肤开始溃烂,指甲开始脱落。当然,人们不会绝望,因为有道标站。
道标站是帝都工学会和秘术师们智慧的结晶。
一栋由北陆寒松建造的木屋,里面有干燥的衣服,久贮不坏的食物,木柴,温暖的壁炉,热水……这一切都沐浴在一个小小的人造太阳下--------秘术师们的杰作,一个由大量火晶石支持的法阵。人们就靠着一个个道标站的庇佑,来往于扶南和勐腊之间。
当萧涧秋完成第二次巡逻任务时,他的第十个脚趾甲脱落了。
查泰给了他一瓶药,告诉他只要涂上,再下次任务前,指甲肯定能长好。
萧涧秋的指甲还没长好,就第三次进入野人山。因为之前的第四队和第五队已经超过了返回的时限,这一路上没有什么猛兽,除了河洛,但河洛也没有什么战斗力。所以,他们肯定出事了。
萧涧秋第二次进山时见到了一只河洛,或者说一个河洛。莫笙告诉他,河洛是野人山里的穴居生物,住在地下,不惧雨水,体型瘦小,只有山羊般大小。面貌类似猿猴,但皮肤无毛,倒有七分象蟾蜍。能使用简单的木头工具。那只河洛远远地看了萧涧秋一眼就窜入林子里去了,萧涧秋相信他在那个河洛的目光中读出了蔑视和仇恨。
因为萧涧秋得到消息,帝都开始有人将捕捉来的河洛展览拍卖,引起了巨大轰动。
第三次进山注定是悲惨的,按照计划,已经沿商道走了一个月,至少会找到二十个道标站,但这一路上他们只见到了七个道标站,损毁的道标站。其它的,都彻底消失了。
河洛们干的。
一个月了,他们没睡过一个好觉,因为有雨水不停地打在头上。萧涧秋给小道讲过水滴石穿的典故,小道就笑道,那这野人山的雨水在我们头上打了一个月了,会不会把我们的脑袋打成漏勺?然后不等萧涧秋反应,自己先哈哈大笑起来。
萧涧秋看着小道苍白的脸上两个大大的黑眼圈,心里一阵抽痛。如果在这么下去,小道一定会倒在这里,再也站不起来。
其实所有人都到了极限,都在拼命忍受着。
萧涧秋试图用路边的藤蔓给小道编顶帽子,可编成的帽子戴在小道头上很快就变成了灰白的碎屑,然后随着雨水从小道脸上流下来。萧涧秋继续编,一顶,又一顶……
萧涧秋很想哭,于是眼泪就混着雨水留了下来。
小道伸手给他拭去脸上的泪水。萧涧秋笑着说,干吗?我没哭,是雨水。
小道笑道,我知道,是雨水。
突然栓子大叫道:“道标站!”
所有人精神一振,老疤很冷静,问道:“你没看错?有顶吗?”
有顶的道标站就是没被破坏的道标站。之前的七个都没了屋顶。
栓子叫道:“我看到了,有顶!有顶!”
所有人都欢呼起来,蓄起最后的力气向前冲去。
推开门,没有干燥的衣服,没有热腾腾的食物,没有温暖的炉火,雨水从屋顶的破洞中泻进来。屋子里长满了藤蔓,开着苍白的小花------屋顶的“小太阳”的法阵已经被破坏了。
这是一个河洛没有彻底劫掠的道标站。
莫笙扔掉一块长满绿霉的肉干道:“今晚在这里宿营,明天继续前进。”
晚上,大家吃过包裹里被雨水泡烂的干粮后挤坐在一起,谁都没有说话。萧涧秋把小道抱在怀里,尽力弓起身子,多少给小道挡挡雨水。
第二天,队伍准备出发。萧涧秋扭了扭发酸的脖子,晃了晃小道:“六子,出发了。”
小道没动。萧涧秋心中掠过一丝不安,把手伸到小道鼻下。
没有呼吸。
萧涧秋以为是自己的手冻僵了,于是把手呵了呵,继续试小道的呼吸。
没有呼吸。
老疤蹲下来,道:“没用了,累的。”
一时周围静地可怕,半晌,爆出一声狂吼:“六子-------”,很快便被雨声淹没……..
小道被留在了废墟里,莫笙说那里至少还有片屋顶给他挡挡雨水。没有埋葬,藤蔓很快爬满了小道全身。
队伍继续前进,六个人。
雨一直下。
在路旁休息了一气,莫笙要大家继续前进。但老疤坐着不动。
莫笙道:“老疤,走了。”
老疤抬头看着莫笙笑道:“队正,老莫,我跟了你有十年了吧?”
莫笙没有笑:“你怎么想起来说这个?还不赶紧走?”
老疤还是没动:“十年前我在云州遇到你,咱们一块到澜州当大头兵,呵呵,十年了,我们一直没分开过,大小数百战,你救过我三十七次,我救过你三十六次。”
莫笙道:“我不会忘的,咱们是过命的交情。”
老疤接着道:“本来凭我们的战功,这会儿至少也是个参将了,可我还是留在你身边当兵,你知道为什么吗?”
莫笙沉默了。
老疤笑道:“我不喜欢欠人情,我欠你一条命,所以我留在这里当兵,我在你身边才有机会还你。”
所有人都默默地看着老疤和莫笙。
老疤接着道:“我平生最服的就是你,可我最看不起的也是你!你不就是因为一个女人才来当兵的吗?呸,女人?!因为女人,你连升迁都不敢要,十年了不敢回云州一次!你他妈不就是怕升官了调回帝都吗?凭你的功绩至少也是羽林卫都统了!可就是怕见一个女人,你他妈连累老子在这里淋雨!”
莫笙忽然动了,他窜到老疤面前,一拳将老疤放倒。
老疤拭去嘴角的血,笑了起来:“伤疤撕开了再长起来就不会留疤了,不是吗?”
莫笙愣住了。
老疤把干粮袋抛给莫笙,道:“活着,走出去,回云州去。“
莫笙咬着下唇,挤出两个字:“老疤……”
老疤笑道:“这一次,我们就扯平了。”然后盘腿端坐起来,张着嘴,仰头望着天空。
莫笙忽然跪下,给老疤狠狠地磕了个头,溅起一片水花。然后起身便走。
萧涧秋冲到老疤跟前,听到了老疤口中传来的溅水声。
队伍继续前进,五个人。
雨一直下。
半个月后,队伍仍没有走出野人山。
雨还在下,萧涧秋想起了查泰跟他讲过的注辇的一种刑罚:把犯人关在一个黑暗的房间里,头顶有个小小的滴水口,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有一滴水滴在犯人头上,犯人就在黑暗中等待那一滴水的落下,等待那冰凉的一激,犯人就在这种等待中慢慢崩溃。
野人山的雨绝不只是一滴,但也足以让人疯狂。
在一处开阔地,栓子疯了。
不仅下着雨,还有雷电,萧涧秋亲眼看到栓子毫无预兆地突然窜起,挥舞着长刀挑到开阔地中间的木桩上,高叫道:“别在再下雨了!别在下雨了!”
查泰和德莫阿果冲上去拉他,萧涧秋只听到莫笙大喊道:“危险!回来!”
然后眼前一片刺目的闪光,然后萧涧秋闻到了一股刺鼻的糊味。
他扑倒在积水里,大口吞咽着雨水,泪水狂泻而下。
萧涧秋和莫笙两个人继续沿着覆盖着藤蔓的商道前进,速度明显慢了下来。一路上他们很少说话。莫笙的左腿一周前蹭破了,现在伤口溃烂严重,左腿肿了一圈。萧涧秋知道,如果莫笙再拖下去,必死无疑。但他并没有说过放弃。
在遇到第三十四个废弃的道标站时,莫笙突然笑道:“涧秋,想听听我的故事吗?”
萧涧秋取出贴身的一块半干的布,给莫笙擦拭了伤口后,在莫笙身边坐下道:“你说吧。”
“我其实不叫莫笙,我叫莫清羽。”
萧涧秋大惊:“你,你是莫清羽?你就是十年前…..”
莫笙脸上浮起一抹忧伤的苦笑。
十年前,云州帝都最轰动的新闻就是当朝太傅的长子,“帝都四公子”之一的莫清羽离奇失踪案,为此,帝都巡检司很是忙了一阵,最终无果,太傅府对此事则是三缄其口。倒是坊间流传着不少莫清羽失踪的传闻。谁会想到,堂堂太傅长子会跑到澜州来当个小兵。
“我来澜州是因为一个女人,她并不是很漂亮,但她做的菜很好吃,她的酒店布置的很有味道,她会泡一种独特的花茶,帝都独一无二的……”莫笙回忆着过去,笑得很温和。
“你爱上她了?”
“是的,我爱上她了,我觉得如果能娶到她这样美好的女子是我的幸运。我向她求婚了,但她拒绝了,她笑着说:‘公子,来杯花茶吧,或者我给您再烧道菜。’我问她为什么,她也笑了,笑得很动人,她低声道:‘喝完这杯茶,你以后不要来了。’当她低头泡茶的时候,泪水也溅落在茶水中。”
“我喝了那杯茶,回家告诉父亲我的决定,父亲大为震怒,因为我从小已经与镇国公的长女订婚,而且我要娶的女子只是个下贱的酒馆女子。父亲威胁我说,如果我一意孤行,就要剥夺我的继承权,把家主之位传给我弟弟。”
“当夜,我收拾了行囊,只带了柄长剑,牵了匹马就离开了太傅府。我想我在也不会回到这里了。”
“我要去找她,我要带她私奔,我可以去当学馆先生,甚至可以陪她当垆卖酒,我会给她幸福,然后我也会很幸福。”
“然而当我来到她的小院前,却看到门上贴着簇新而刺目的‘囍’字!……于是,我离开了帝都,离开了那个伤心的地方,一路南下,来到澜州当兵。”
“以后的事,除了杀戮还是杀戮,八年前我听说我弟弟继承了家主并娶了镇国公的长女。呵呵,他们要的只是联合,至于谁娶谁嫁,他们是不会关心的……”
萧涧秋只是默默地听他说着,看着莫笙,不,莫清羽,笑着回忆那些往事,他心里却只有刺痛。
末了,莫清羽长出一口气,道:“我跟你说这个免得我到死你都不知道我是谁。”
萧涧秋想说点什么但被阻止了。
莫清羽道:“我是不行了……你不要激动,听我说完……我是不行了,所以你一定要走出去,你一定能走出去。本来我还有个司南,可上次栓子的事……司南是不能用了。不过你沿着那个方向走,一定能找到下一个道标站。”
他又从胸口摸出一个小小的玉扳指,然后割下一缕头发缠在上面。又从腰间取出一个旧香囊,那香囊虽然破旧但针脚细密,绣工精致。莫清羽道:“扳指,你日后送到帝都太傅府门前。香囊,你送到帝都莳花坊天然居就行了,别的什么都不用说了。”
萧涧秋已是泪眼朦胧。
莫清羽笑道:“哭什么,还嫌这里湿气不够重啊。”然后把萧涧秋扶起来,给他整了整身上的衣装。拍拍他的肩道:“出发吧,这次出去,就不要再回来了。”
萧涧秋泣不成声,颤声下拜道:“澜州……都护府…..勐腊魁字……营…..第六队……哨卒…..萧…涧秋….领命….队正……保重!”
随即长身而起,只听莫清羽道:“就不要叫队正了,叫我老莫吧”
萧涧秋擦干眼泪,给了莫清羽一个拥抱,在他耳边说道:“老莫。”
反身飞奔,再不回头。
雨,还在下。
萧涧秋不知自己走了多久,胸甲和刀剑早已丢弃,只保留了一柄匕首和莫清羽的嘱托。
机械地迈着步子,越来越沉重,头脑里回荡着刷刷的雨声,只有雨声。,每一刻他都以为自己将在下一刻倒下,然后被雨水淹死。每一刻他都告诉自己再走一步,再走一步就好。
终于,他看到了一栋小房子,道标站。
他走上前去,推开门,一阵温暖的气息扑来,接着一张温暖干燥的毯子裹在他的身上,在陷入沉睡以前,他看到了头上那个温暖的人造“小太阳”柔和的橘色光线…… 昨天参加完研究生复试,不管结果如何,这一年总算是画上了句号。
这一年,好长;这一年里的事情,好多。
决定考研是很简单的事情,你告诉自己:这一年,考研吧。于是就做了决定。
然而,实行起来,很难。
难,是后来遇到的,尽管事先想过,但真正遇到了,才觉得......
四月,正式决定考研了,一批同学叫嚣着“非同济不考”,然后风风火火北上南下,打听学校,联系导师,报各种各样的辅导班......
很忙,真的很忙,感觉被赶得喘不过气来,但又忙的毫无由头,于是渐渐烦躁起来。
七月,留在合肥上辅导班,天气很热,但老师很有激情,具有强大 ** 力的语言点燃你的希望和野心。于是,留下了。
九月,大家开始了考研或工作的选择。选择考研的全专业有近20人,十月中旬,这个数字降到了10,一月,走进考场的只有7个人。
当然,这七个人里包括我。而我差点也放弃了考研。
报考同济是我最初的梦想,当然考同济很难,英语和专业课要求都很高。但我自问专业课不错,只要全力投入英语即可。暑假里便看完了同济的专业课,而把以后的四个月留给英语和政治。
计划永远赶不上变化。9月份,得知同济工业设计换了系主任,并更改了专业课,在一本《产品与现代生活》的基础上增加了《环境史纲》和《现代平面设计史》,同时英语也将上调分数线。公共课和英语课,现在已经全无优势。
本校的工业设计被划入工科,增加了高数,而且考数一......也不能考
怎么办?
茫然,很茫然......工作,我不想找,一旦工作后想考研的话阻力更大,我喜欢一步到位。
有能力考同济的继续奋斗,不想考研的忙着找工作,我则在寝室和教室间无目的的游荡。
10月中旬,经过慎重考虑,我决定放弃同济,改考本校建艺学院的设计艺术学,虽然是跨专业,但专业课只有一本史论。我说服自己的理由是“考同济是勇气,考工大是理智“。
放弃了,尽管很不甘心。
时间已经很紧张了,只剩下两个多月时间。我决定放弃英语,专攻专业课,以求高的总分。
11月,自习室里忙着考研的人少了许多。
12月,班上的人基本都找好工作了。
1月,合肥开始下大雪,很大,天很冷,班上大部分同学都提前离校了,寝室里空空荡荡,我每天裹着大衣抱着暖水袋在寝室坚持,尽管效率很低,尽管有时一天下来我什么都没记住......
1月19日,走进考场。
1月20日,走出考场。此时,我知道自己已经成功了一半了,至少对得起自己。
3月初,得知自己考了373分,初试第六。
那一刻,很想哭,真的,很想。
考研很累,是心累。现在我可以好好休息了。
这一年,好长;这一年里的事情,好多......
当你越来越少地收到某个人的短信,打开QQ面对始终灰色的头像徒劳地发着没有回复的信息,或是一次次打开空空的邮箱时,你才意识到:这么一个人从你的生活中消失了,从此就是两个没有交集的世界,或许是永远。
昨天是正月初七,高中毕业班同学聚会,来了很多人,见面了面对种种变与不变,不禁感慨万千,却又无从说起,只好暗叹一口气,化做冬日冷空气中一阵白雾。大家在一起打屁扯淡,真好,这么多人都在,你们都在笑,真好。
但有很多人没来,想见的人。不禁感到遗憾。发信息一遍遍,没有回音。问其他人可有消息,皆摇头。于是觉得一种半满的空虚悄悄注满胸臆。
然后很容易就喝醉了。
晚上还不太清醒。就那么躺着给几个说得上的人发骚扰短信,纷纷有了回音,有骂扰人清梦的,有陪着我一起神经的。笑着一一回复。很高兴。又想起长久没有消息的你,或许你真的就这么消失了,十年,二十年......或许是永远。
还是给那个没有回复的号码发了一些话。然后想起以前那些不多的信息和博客上的留言,文如其人,清淡如菊。
以前的信息早已删除,只记得读着那些信息时淡淡的喜悦,于是那些日子里的心情很熨帖。
曾经要我写信。笑着回复说:用惯了键盘,不知怎么提笔了。最终还是决定写信了。也许是为了一种郑重,一种虔诚,为了找回久违的笔尖在纸面滑动的熟悉,又或是为了体会千里传书的那种古旧的抒怀。
但提笔展纸良久,信终是没有写成。
当再也回忆不起更多的细节时,一种莫名的伤感便悄悄在暗夜里潜滋暗长,在心头爬满枝枝叶叶。
藤蔓终于枯死,但终是留下了或深或浅的爬过的痕迹。
这种痕迹,叫“想念”。